CAD设计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论坛新手常用操作帮助系统等待验证的用户请看获取社区币方法的说明新注册会员必读(必修)
楼主: shaowei0602

七个命令让你成为CAD高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2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普通画图的几个工具吧?
发表于 2013-5-2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坑爹巨作。。。
发表于 2013-5-2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只是没钱了。。。
发表于 2013-5-25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看看
发表于 2013-6-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简单的命令,真心坑爹了
发表于 2013-6-1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学习中!
发表于 2013-6-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lz分享,看看~
发表于 2013-6-2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在的,真不太知道
发表于 2013-6-3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LZ的分享 正在使用
发表于 2013-6-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个命令让你成为CAD高手. c8 e: Z- W: _' C) f/ ?4 q2 h3 d
一、绘制基本图形对象
6 k& M5 C+ p5 j- C, i1、几个基本常用的命令 4 o9 b& f0 I7 v  K. y
1.1、鼠标操作 ) d2 x. Q2 S! M( |; Z  s
通常情况下左键代表选择功能,右键代表确定“回车”功能。如果是3D鼠标,则滚动键起缩放作用。拖拽操作是按住鼠标左键不放拖动鼠标。但是在窗口选择时从左往右拖拽和从右往左拖拽有所不同。 1 {, i3 @7 q) r- [
窗选:左图从左往右拖拽选中实线框内的物体,只选中了左边的柱子。
: k. \* s+ R9 I% }  \% u5 d框选:右图从右往左拖拽选中虚线框内的物体和交叉的物体,选中了右边的柱子和梁。
( _( R5 K! T) o8 ]/ k7 S1.2、Esc取消操作:当正在执行命令的过程中,敲击Esc键可以中止命令的操作。
& Z8 T! z# I; T, k; q2 v, d1 F1.3、撤销放弃操作:autocad支持无限次撤销操作,单击撤销按钮 或输入u,回车。
# ^4 r" v1 p4 P. p1.4、AutoCAD中,空格键和鼠标右键等同回车键,都是确认命令,经常用到。
% ~/ n& A4 ]8 S( ]4 B. h1.5、经常查看命令区域的提示,按提示操作。 - g1 }3 x% C1 p6 T1 v3 G
2、绘制图形的几个操作 ) ?& e0 E- a# k, _
这是cad的绘图工具条,在使用三维算量往往不需要使用,因此已把该工具条隐藏。为了了解cad概念,以下介绍几个基本的命令。 ; s7 R# R- M0 d0 `/ g, |
2.1绘制直线:单击工具条直线命令或在命令行中输入L,回车。在绘图区单击一点或直接输入坐标点,回车,接着指定下一点,回车,重复下一点,或回车结束操作。或者输入C闭合。 7 j+ M# \" E' l6 v/ [+ ]: d
举例:绘制一个三角形的三个边:
: R, _' j- o# I2 R& x命令行输入:L 回车 指定第一个点:
1 @7 D, l7 P& m4 d. B单击一点:回车。重复单击另一点,回车。
8 s9 q2 ^& L6 @* B- ^' e( r输入:C回车。直线闭合,形成一个三角形。   f! O0 T1 V8 d0 r
2.2绘制多段线:多段线是由一条或多条直线段和弧线连接而成的一种特殊的线,还可以具备不同宽度的特征。快捷键:PL。在三维算量中定义异形截面、手绘墙、梁等时常用。
" }4 y7 W7 ^5 ]5 w0 x举例:绘制一个异形柱截面
* o, ^& P3 z8 T( L2 d$ v. z命令行输入:PL,回车。指定下一点,输入w(宽度),输入1,回车,修改了多段线线的宽度为1。输入快捷键F8,使用cad的正交功能,,保持直线水平,输入:500。输入:A,开始绘制圆弧,单击另一点绘制一个圆弧。输入:L,切换到绘制直线,单击一点,绘制一段直线。输入:A,绘制一个圆弧与开始点闭合为一个界面形状。 * x3 ^. X1 g; W& B
接下来就可以定义一个异形截面的柱,来选择该多段性即可。 . h' [1 P& T2 p- W7 i, L: V- [1 L
二、图形对象的修改 1 n! B1 Q/ w- ^2 ^
由于三维算量软件对绘图功能已针对算量特点改进的很傻瓜化操作,不需要掌握太多的绘图命令,但是修改命令就使用很频繁了。常用的有: " c0 q) l2 Y# l) `. s/ @
" ~( q4 f5 v% g# e1 E
- X. Y( I5 r& P0 q; |

; H$ M* z: X2 r1 |  `2 N& K( @1、 删除:符合windows操作,Del键最方便。 & F' v' O) v* A" f
2、 复制:是把一个或多个对象复制到指定的位置,也可以将一个对象连续复制。 : A3 M" N9 k7 f' f
快捷键:CP。例子:复制柱子。单击 或输入CP,选择一个柱子,回车或单击鼠标右键,指定基点,利用cad的捕捉功能单击柱的中心点,右键。输入1000,回车。一个柱子复制成功。在选择完对象后,根据提示单击M,可以多重复制。 ; C% w! u1 R# c% O, N) X0 l* K
3、 移动:快捷键:M。操作与“复制”相同,与复制功能不同的是,复制是多了一个对象,移动只是改变了对象的位置。
) N! w) w; b& l& g4 l7 G. M9 V0 T! T4、 修剪:快捷键:TR。可以按指定的边界剪切不需要的部分。
% Z1 `4 v. ^! H- ~9 [- b单击修剪工具或输入TR,提示选择对象,选择边界对象,单击右键,提示选择对象,左键单击选择剪切后不需要的那部分,单击右键,确定。 : @2 s- d( u, _' ]5 R2 l" U
5、 延伸:快捷键:EX。用于把延伸对象精确的延伸到目标边界上。 - Q1 x+ R4 z4 G" v, y
操作与剪切相同。这两个命令的特点是:都是先选择目标界限对象,再选择被修改的对象。 & h" M2 K4 b9 _  \6 p
三、对象捕捉 & x, h  u0 Z' T
用户在绘图时,靠鼠标和眼睛很难精确控制,利用cad的捕捉功能可以很好结合解决这个问题。 8 J" K% }; u5 E) x# n! I7 c5 d
对象捕捉属于透明命令,意即:在不退出其他操作的过程中,可以同时使用的命令。绘制直线等其他图形时可以使用捕捉命令。 3 O1 w8 f- D' r' E/ r% Y
1、 对象捕捉设置 8 h& c# I7 a9 V4 }3 L* Y% g" D" ?
在软件界面下方,右键单击对象捕捉,左键单击设置,弹出对话窗后可以一一进行设置需要的捕捉方式。
+ [2 ?1 V3 E9 ]0 ]% {: K; T) }四、正交模式: 7 O0 [% v: A! [
正交模式是绘图时常用的工具之一,快捷键:F8。可以利用绘制直线时,键入F8测试。
% B% }& l3 Q) h( l" t) C五、图层模式:
2 ^1 K/ c% N1 x7 ~: M' o% p1 @图层是就像一张张透明的硫酸纸,为了更好管理所有的对象,每张上面分别画着墙、柱子、梁等不同类别的对象。为了避免图形太复杂,选择错误。可以从中把不需要看到的这一张先抽出来,也就是关闭。同样也可以锁定、冻结或者设置不同的颜色等等。 2 Y# ^# a" N! o$ E# m
快捷键:LA # @, F9 Z6 M9 h
六、视图缩放命令: 7 b" L8 G4 b2 d( X1 g; Z" o/ h5 B
1、 实时平移:快捷键:P。 * p9 N1 S2 ]4 ?$ J. D5 ]
单击 或输入P,回车,或者按下3D鼠标的滚动键,鼠标会变成像手一样的图标,按下鼠标左键拖动,平移图形。 ( g4 Q' \+ T9 p, i. Z
2 、实时缩放:利用3D鼠标的滚动键滚动可以实现实时缩放。也可以单击 ,前后移动鼠标实时缩放。
" u# @4 d- D! z3 、窗口缩放:单击窗口缩放 ,按下鼠标左键拖动框选需要缩放的区域。
$ ^+ m, a0 l  l6 m4 、缩放到上一次:单击 ,视图将恢复到上一个缩放的视图。 - I4 w# x) U! _- K2 ^: |8 x7 g9 {" G
5 、范围缩放:单击 ,系统将所有图形全部显示在屏幕上,并最大限度充满整个屏幕。% `6 {* G& p- Q: _' Q

, J$ V) G" c5 E4 H* a  e# y1 S' H6 x5 b- }7 L

# h+ ?' U) z  B7 L4 r. p  B再加两个:- p5 m+ z4 M3 k8 j
ex 再回车两下:延长线段至下一条线段.
3 S- z* D( {! ]$ I/ f8 Wtr 再回车两下:剪掉线段长出的部分.
发表于 2013-6-3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了,吓了一跳,5K,真是的,直接写出来好了
发表于 2013-6-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haowei0602
3 F$ l7 _/ _4 v' j$ F" y3 E& K/ M. H8 \7 v8 I; l

" G4 o6 J# F% R+ Z8 r8 E% k    感谢lz
发表于 2013-6-13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呀
发表于 2013-6-16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正需要这个
发表于 2013-6-17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免责|隐私|版权|广告|联系|手机版|CAD设计论坛

GMT+8, 2025-8-15 03:39

CAD设计论坛,为工程师增加动力。

© 2005-2025 askca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